当前位置: 蝈蝈 >> 蝈蝈的天敌 >> 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解读济慈诗歌蝈蝈
公元年12月的一天,英国一位刚刚弃医从文的20岁的小伙子,和他的老师克拉克一起去作家李·汉特家里拜访。刚坐下不久,突然有蛐蛐儿的叫声从壁炉边传出。主人李·汉特顿时兴起,提议大家各写一首有关蛐蛐儿的诗歌。这位小伙子沉思半刻,一吟而就写下了诗歌《蝈蝈与蛐蛐》,这个小伙子就是后来蜚声英国乃至世界诗坛的永远年轻的诗人——济慈。
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:/当所有的鸟儿因骄阳而昏晕,/隐藏在阴凉的林中,就有一种声音/在新割的草地周围的树篱上飘荡,/那就是蝈蝈的乐音啊!它争先/沉醉于盛夏的豪华,它从未感到/自己的喜悦消逝,一旦唱得疲劳了,/便舒适地栖息在可喜的草丛中间。/大地的诗歌呀,从来没有停息:/在寂寞的冬天夜晚,当严霜凝成/一片宁静,从炉边就弹起了/蛐蛐的歌儿,在逐渐升高的暖气,/昏昏欲睡中,人们感到那声音/仿佛就是蝈蝈在草茸茸的山上鸣叫。
该诗的译者赵瑞蕻,浙江温州人,毕业于西南联大外文系,于年谢世。
就这次写作本身而言,蛐蛐是核心意象。至于从何写起写,构思是关键。
初读诗歌,我们应该敏锐地发现该诗其实可分两节,分别由“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”与“大地的诗歌呀,从来没有停息”领起。前一节重点写蝈蝈,后一节重点写蛐蛐。巧妙所在是,该诗并不是将蝈蝈与蛐蛐截然分开来写,而是在结尾一句时将两者联系起来,形成一个有机整体。虽然听到的是“蛐蛐的歌儿”,可让“昏昏欲睡中”的人们感到那“仿佛就是蝈蝈在草茸茸的山上鸣叫”,不但将空间从室内的壁炉边拓展到室外的山上,更是将时间从当下的冬天过渡到来年的夏天。
由此我们不难发现,这首诗歌将蝈蝈置身于夏季,将蛐蛐置身于冬季。不论是东方还是西方,从传统角度来讲,这两个季节都不是人们浓墨重彩地表现声音的季节。一般而言,春有鸟声,秋有虫鸣。若非要写夏天的声音,不外乎是蝉鸣或蛙叫——背背辛弃疾的《西江月·夜行黄沙道中》就了然了。所以,诗人由夏天写到冬天,再有冬天联系到来年夏天,漫漫四季已然成为一个整体,给人以源源不断的连贯感。此时蛐蛐的歌声就是一个使者,将我们从温和的冬日中带入碧绿的山野、豪华的夏日之中,那是一个华丽的季节,那是一个充满了生命活力的季节,温馨的冬日同样变得美丽而多情。如果再写春秋之声,显然就是多余了。至于有春天意味的“鸟儿”充其量也只是以其“因骄阳而昏晕/隐藏在阴凉的林中”的不堪情形来引出“沉醉于盛夏的豪华”的蝈蝈罢了。
大地上的自然万物都是艺术家,他们生生不息,充满着希望,用歌声表达着对万物轮回不尽的真切感受。同样,诗歌是美好的,美好的事物是有诗意的。至此,无论诗人说“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”,还是“大地的诗歌呀,从来没有停息”我们自然就能理解了。
可见,这首诗歌的特质是结构,而非我们传统思维中的意象,即蝈蝈与蛐蛐。
想想,我们所熟悉的那些以动物名为题的诗歌,看似写某种动物,实则诗歌的意味不会止于动物。比如牛汉的《华南虎》,冯至的《蛇》,陈敬容的《飞鸟》等等。
如果是东方诗人来写蛐蛐(蛐蛐是蟋蟀的俗名),他们可能会写成这样:
入夜之后,厨房被盅于月光/瓦罐铜壶背光的侧影/高高矮矮那一排瓶子/全听出了神,伸长了颈子/就是童年逃逸的那只吗?/一去四十年又回头来叫我?
——余光中《蟋蟀吟》
在秋的深处,夜的深处,梦的深处/一丝凄清的纤细的鸣叫/犹如从遥远传来的回声/激起我心头满海的涛涌
——李瑛《蟋蟀》
今夜你突然这样急急切切叫我/你这样叫我有什么事情/我渴望预知,却无法预知/我一下子想到了李贺,想到了顾城/想到了所有地下诗人和海外诗人/其实你最该叫的,正是他们
——杨然《十年前那只蛐蛐儿》
你看,在大多东方诗人眼中蛐蛐儿只是个意象,用以表达诗人自己的某种人文关怀或情感,而济慈只关心自然本身,他的理念是“美即是真,真即是美。”在他眼中,自然本身是最美的。英国文艺评论家赫兹里特说:“济慈是那种最富于诗意的诗人,可以说,看到一棵橡树,他就会情不自禁地想起森林女神。”
所以,如果从意象角度来赏析这首诗,或许有些为难,而从结构角度来读,可以直指诗歌内核。
齐镰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