蝈蝈

从三大灾变成美味虾米,一代英主的愤怒,让

发布时间:2022/10/16 20:17:55   

古代有三大灾,分别是水灾旱灾和蝗灾。但是据史料记载,水灾旱灾之后饿殍遍野,蝗虫却来得快去得快,连续两年出现蝗灾的情况,基本没有,尤其是唐代以后,蝗虫基本就掀不起什么风浪了——它们最后居然成了稀罕物,被当做虾米食用,一升蝗虫甚至能卖到五百个大钱,成了张翅膀的铜钱。

蝗虫从三大灾变成美味虾米,以至于有人开玩笑说:“现在的蝗虫是不敢三只一起出行的,因为三只蝗虫不可以做一个烤串儿了。”蝗虫为何如此悲剧?这还要从一代英主的一次愤怒说起,正是这位皇帝亲口证明蝗虫是可以吃的。

有史料记载的食蝗第一人,是唐太宗李世民,唐太宗吃蝗虫,在《资治通鉴·卷一百九十二·唐纪八》《新唐书·卷二·本纪第二》和清朝陈芳生所著《捕蝗考》中均能找到相关记载。

唐太宗的愤怒之举,造就了蝗虫今天的悲剧

蝗虫为害,自古有之。按照唐朝名相姚崇的理解,《诗经》中那句“秉彼蟊贼,付畀炎火”,讲的是灭蝗之法——要求人们把蝗虫扔进火里。但是今天看来,上古之民把蝗虫扔进火里,可能在进行最早的烧烤。

姚崇引用的那句话,出自《诗经·大田》:“去其螟螣,及其蟊贼,无害我田稚。田祖有神,秉畀炎火。”

被称为“位面之子”的汉光武帝刘秀,也曾下诏灭蝗:“勉顺时政,劝督农桑。去彼螟域,以及蟊贼。”

虽然蝗虫发生频率较高(据统计,从公元前年到公元年的多年中,大蝗灾发生约次),但是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,人们都知道蝗虫会吃光人类的庄稼,却没想过把蝗虫当作盘中美餐,直到唐太宗李世民雷霆震怒,事情才出现了根本性的转折——人们越吃越香,吃得蝗虫都不敢三只一起出行了。

唐太宗吃蝗虫的事情,发生在贞观二年(公元年)。

那一年大唐帝国闹起了蝗灾,闹蝗灾的起因,是上一年发大水而今年又比较干旱(去岁霖雨,今兹旱、蝗)。

按照惯例,好一点的皇帝在遭遇天灾的时候,都会向上天和百姓写检讨,李世民未必是好兄弟,但却绝对是位好皇帝,他也下了罪己诏:“若使年谷丰稔,天下又安,移灾朕身,以存万国,是所愿也,甘心无吝。”。

上天似乎很给李世民面子,收到“深刻检讨并承担责任”的信,很慷慨地下了大雨:“所在有雨,民大悦。”

蝗虫肯定是听不懂人话的,即使这话是天子皇帝说的,它们也不给面子,甚至飞到了李世民的皇宫里找食吃,这下子可把李世民惹急眼了,施展神箭手的手段,一把就抓住了好几个:“老百姓都把庄稼当做命根子,你把庄稼吃了,百姓吃啥?来来来,你不是厉害吗?我吞了你,看你能不能吃了我!”

李世民抓住蝗虫就往嘴里填,可把身边的文武群臣吓坏了——在此之前,从来就没有人吃过蝗虫,也不知道这玩意儿有没有毒能不能吃,所以他们抱住李世民的胳膊劝谏:“这肮脏的东西,吃了会得病的!”

李世民甩开群臣之手:“朕为民受灾,何疾之避!”

也许是被皇帝大嚼特嚼吓怕了,当年的蝗灾还真就消失了:“遂吞之。是岁,蝗不为灾。”

现在想来,蝗虫是不会怕皇帝的,它们之所以消停,很可能是被百姓吃光了。

有人说蝗虫是上天对人类的惩罚:“天灾安可以人力制也?且杀蝗多必戾和气。”

从李世民开始,唐朝流行起了食蝗之风,到了唐德宗李适执政的时候,老百姓已经发明了新吃法,不像李世民那样暴躁地生吃了:“贞元元年夏,民蒸蝗暴干,颺去翅足而食之。”

先蒸后晒,去掉翅膀和爪子,看来当时的人们吃蝗虫,已经比较讲究烹饪方法和口味了——其实蝗虫的大腿也挺好吃,笔者小时候吃蝗虫烧烤,主要就是吃那两条大腿。

要不是唐太宗李世民率先开口,蝗虫到底能不能吃,在唐朝可能还是个问题,所以我们可以说:蝗虫之所以悲剧到今天不敢三只一起出门,实际是起源于贞观二年李世民的大嚼特嚼。

从灾害到食物,从食物到商品,蝗虫的日子越过越惨

据说某一年山东闹了蝗虫(已经不能称之为灾),各地饕餮纷纷自驾前往,等到了地方,却发现野地里已经没有三只成群的蝗虫了——它们都被装在网兜里,摆在街边出售呢。当时蝗虫卖得比猪肉还贵,达到了每斤二十元(当年猪肉从十块钱三斤到七八元一斤,没有现在这么贵)。

蝗虫变成商品,还真不是现代人的发明,这个发明权要属于比较坏的后晋高祖石敬瑭:“天福七年,命百姓捕蝗,一斗以粟一斗”。

石敬瑭生逢乱世,当时米贵如珠,一斗蝗虫能换一斗小米,估计很多老百姓是很愿意做这笔买卖的。

石敬瑭以粟易蝗,主要是为了灭蝗,所以这买卖不可能常做。

宋神宗也是个暴脾气,他直接对蝗虫开出了悬赏灭杀令:“所有的县官都要亲自到灭蝗第一线动手扑打,打死收集到的蝗虫,给予同等体积(古代计量一般以升斗而不是斤两)的细粮,对于专业蝗虫猎手的赏金,按质论价,大蝗虫一斗给铜钱一百文,小蝗虫一斗给铜钱五百文!”

重赏之下必有勇夫,蝗虫刚飞起来就被灭了——带翅膀的铜钱,那可是飞来横财!

到了明朝,为了方便蝗虫捕手工作,一个叫过庭训的御史还想出了更高明的办法。

过庭训不是《论语》里的教子方式,而是却有其人,此公字尔韬,号成山,过庭训在明神宗万历三十二年考中进士,并当上了江陵知县。

山东起蝗虫,明朝照例实行以物易物灭蝗之策,过庭训专门上了一道《赈济疏》,提出了更方便的解决办法并得到批准执行:这些蝗虫捕手“一面捕蝗,一面归家喫饭,未免稽时時候”,干脆到向市上买现成的白面做成饼子,直接拉到捕蝗现场,蝗虫不论大小,一升换饼三十个。

一升蝗虫换三十张大饼,这赏格已经足够高了:一升蝗虫肯定不到一斤,但三十张大饼,咋也得有五六斤吧?

除了鼓励大家拿蝗虫换粮换前,古人还学会了大忽悠:“虾子一物,在水为虾,在陆为蝗,即终岁食蝗,与食虾无异。”“(蝗虫)曝干可代虾米。——《范仲淹奏疏》”

“虾子”繁体字简体字不一样,有虫字旁的,也有鱼字旁的,但读音一样。既然官府这么说了,当时的老百姓当然信以为真,以为蝗虫也是虾的一种,既然是虾,那就吃起来没烦恼了。

现在的人都知道蝗是蝗虾是虾,一个陆生一个水产,风马牛不相及,但是古人不知道呀。同样的高蛋白,炸出来一样香脆可口,于是蝗虫被当做“旱虾”端上了餐桌:“遇此灾,田间小民不论蝗蝻,悉将烹食。城市之内用相馈遗,亦有熟而干之,鬻于市者。”

蝗虫飞扬跋扈的日子就此终结,不论大小通通被清蒸干炸做烧烤,甚至成了馈赠佳品。

蝗虫的最佳吃法,是野外烧烤,现在的做法已经失去了很多乐趣

听说印度巴基斯坦都闹起了蝗虫,儿子一脸的神往:那年蝗虫多,妈妈还给我抓了油炸呢,好多年没见过也没吃过了!

这也难怪,现在的城市居民,尤其是九零后零零后,已经不见蝗虫好多年,就像他们不知道过去有人寻短见跳井一样——很多人连辘轳都没见过,当然不知道过去的水井什么样。

但是问起六零后七零后并有过乡村居住经历的人都知道,蝗虫是很好的蛋白质来源:放学时候,小学生们把书包一扔,三五成群跑到野甸子,开展一场“无风险狩猎”——抓蚂蚱。

蝗虫俗称蚂蚱、蚱蜢(直翅目下蚱总科、蜢总科、蝗总科),比直翅目螽斯科的蝈蝈好吃——蝈蝈肚子太大,卖相不好,一般都是抓来听鸣叫。

当时的小学生可能还没见过现在的烧烤,但是大家都无师自通地知道怎么做烤串:揪掉脑袋带出肠子,七八只蝗虫(我们叫蚂蚱,但为了统一名称,这里还是叫蝗虫)用细柳条或蒿子杆儿串成一串,找点干草麦秸,拢小小的一堆火,烤得滋滋作响香气四溢。

现在蝗虫已经进了城,但却绝不是它们自愿的——它们宁愿在荒郊野外自由飞翔,也不愿意到高档餐馆和大排档当招牌美食。

过去人们灭蝗食蝗,属于无奈之举,但是近些年来野生蝗虫被吃得几乎绝迹,有些地方还进行了人工养殖(前些年山东那次闹蝗虫,据说就是养殖大棚跑出来的),这就是人力的伟大之处:人类无所不吃,日子越来越好嘴也越来越叼,而蝗虫从灾害到食物,从食物到商品,日子是越过越凄惨。

我们不能说吃蝗虫是一种进步,但是必须要说,面对任何自然灾害,只要克服恐惧心理,就很容易取得最终的胜利,这就是我们跟西方的区别,他们祈求上帝垂怜,咱们讲究人定胜天。

蝗虫很难肆虐神州大地,我们还要感谢唐太宗李世民,是他做了第一个吃螃蟹(蝗虫)的勇士,而李世民吃蝗虫,表明的是一种态度,我们可以不效仿他粗暴的吃法,但要学习他的精神——面对灾害,哀求和逃避都不是办法,最好的办法,就是亮出我们的尖牙利齿勇敢面对,我们能吃苦敢吃苦,这样才能在于灾害的斗争中不吃亏。

李世民正是用自己冒着风险的大嚼特嚼,展现了一种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:没有人类不能战胜的灾害……

参考史料:《诗经》《新唐书》《资治通鉴》《捕蝗考》等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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